近年来,随着无人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,无人机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广泛,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多了起来。其中之一就是无人机“黑飞”,即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未遵守规定的情况下,擅自使用无人机进行飞行活动。
近日,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蔡公堂派出所发现“黑飞”定位信息,立即安排拉萨河南岸警务站民警前往调查,最终在慈觉林菩提树下客栈抓获一名“黑飞”人员李某。经核实,该人长期在南山公园和慈觉林拉萨山庄附近以“黑飞”谋利,所持无人机激活时间47天,飞行了463次,飞行时间82.3小时。目前,李某已被移交嘎玛贡桑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。
7月20日19时35分,顿珠金融城雅砻阳光花园东侧山头,蔡公堂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查获卢某、薛某进行“黑飞”商拍行为。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,两人认错态度良好,自愿写下保证书,及时删除无人机拍摄画面及发布的相关视频。目前,两人一并被移交功德林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。
当然,也有很多市民群众对“黑飞”一事存有疑虑。“我的无人机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,我在南山公园等处为什么不能放飞?”“我用无人机拍摄的视频并未有违规的地方,请问我该怎样才能发布西藏的旅行动态?”针对以上疑问,民警表示,西藏地处祖国的边陲,对于空域管制有特殊的情况和要求,而且拉萨上空经常有民航客机来往,无人机放飞对航道信号有一定的影响,想要正常执飞,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,待取得《无人机飞行告知书》后方可放飞。
城关公安在此提醒:很多人以为未取得无人机驾驶证才算“黑飞”,但是其实还包括未经报批直接飞、不按报批的飞行路线飞行、未经批准飞入飞行禁区都属于“黑飞”。不论你是专业无人机飞行还是业余航拍爱好者,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航空器备案,取得飞行驾驶证(操作证),每次飞行都需报飞行管制部门同意。“黑飞”行为不仅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,还可能会承担法律后果。违反规定“黑飞”的,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尚不构成犯罪,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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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编:陈濛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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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西藏商报
整编|华航小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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